婚姻登记“全国通办”于2025年5月10日起推行,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。其中当事人一方是内地居民,另一方是外国人、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也属于婚姻登记“全国通办”的受理范围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,上海早期就展开探索,率先在1994年12月28日发布《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》。2023年9月,上海印发《关于本市展开涉外国人和涉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下放试点工作的推行办法》。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金丽慧在沪受访时表示,比如内地居民一方是浙江、江苏或其他外省市的,当事人不用跑回老家去办理涉外婚姻登记,直接在上海就可以。2023年上海在浦东新区率先展开相关试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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